
武漢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新規:登記半年以上才可申領
2016-03-04 23:16:12 | 武漢熱線 | www.qianduanzaixian.com
3月3日,筆者從武漢市公安局治安局獲悉,武漢市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新規即日起實施,在武漢市居住的流動人口需自登記之日起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領居住證。
武漢市公安局治安局人口管理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居住證制度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國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國條例和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通知精神,并武漢市實際,對武漢市居住證的受理、簽注、管理等事項作出了此次調整。
據了解,非武漢市戶籍人員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擬居住3日以上的,應登記流動人口。自登記之日起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自愿原則,可以申領居住證。
申請辦理武漢居住證的流程:
(1)由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證明材料向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申報辦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代為辦理的,需提交申領人及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社區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審核申報材料(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3)符合辦證條件的,申請人填寫《武漢市居住證申請表》并簽字,領取《武漢市居住證領取憑證》;
(4)社區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自受理之日起2天內,上門核實暫住地址,社區民警對材料、信息確認無誤后,予以受理;
(5)申請人憑《武漢市居住證領取憑證》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證件。
來源:荊楚網 作者:荊楚網 編輯:武漢熱線